凤凰树文学散的文
花匠 ○钱爱康 每日由花妃寏砖雕门楼进出吴家花园,花匠老丁在这条路上走了几十年。某一日他和同事老花还有老焦说:“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一尾灵狐,是公的。你们别不相信……那日在芭蕉林分明又看到了撩拨我的那只绿狐,她一对琥珀眼一眨不眨直盯着我看,在芭蕉叶的绿荫中朝我笑,阴阴的,笑得我浑身发冷。我还看到了她一对白色的狐牙……她就是这里的花妃呀!”老花和老焦知道他又犯痴了,遂对他说:“是的,是的,她是这里的花妃,你是这里的花。你也会变,你迟早要变成一只公狐狸的,后花园芭蕉丛里那只母狐在等你……” 老丁有了重大发现,下了几天雨,和花园相邻的廊房屋檐下长了一支没娘笋,长得粗壮,赭色笋壳上有粗大的黑点。方圆几丈内没有竹子,何故会在此出来一支?他想不通。不犯痴的时候老丁是灵醒的,廊房是隔壁陆家的,这只笋真不会挑地方,长的位置不对,还要去顶别人家廊房的后瓦檐。他又把这事告诉老花和老焦,老花寻他开心,说:“一点也不奇怪,几丈内没有竹子,却有这支笋,还不是你的母狐变的。”老焦做事老成,他去廊房看了,见笋已快顶到瓦片,按理该挖去,长在自己的地盘,但头却在人家的房檐下。老焦还知道,原本园子里没有竹子,男主人喜欢竹子,所以让老丁栽了许多,紫竹、斑竹、凤尾竹、五月榉等。前年男主人走了,女主人来花园走了一回,是女孩子红隼陪着,女主人看到竹子,睹物思人,红了眼圈说:“吩咐下去,以后园子里竹子一律不砍,笋一律不挖……”后来老焦听红隼如是说,想到花园门洞砖刻上的一个词:竹苞松茂。男主人是壮年折损啊!现在这支笋已长得很高,快顶到檐上的瓦片,该怎么办?老焦想,还是先秉女主人吧。女主人回了两个字:不挖! 花匠老丁出生在吴家花园,到他这代已三代人在吴家花园做花匠。能被吴家留用,只因老丁的爷爷很有些非凡的花艺,他种的昙花开得及时。吴家的老主人临走前要看看昙花,否则死不瞑目。谁有这个能力让昙花一现呀?可是老丁的爷爷做到了。 昙花,老丁的爷爷管它叫韦驮花,原是一位花神,每天都开花,四季都灿烂,只是爱上了每天给她浇水除草的年轻人韦驮,韦驮是佛祖座下的尊者。后来此事让玉帝得知,玉帝将花神抓了起来,把她贬为每年只能开一瞬间的昙花,不让她和情郎韦驮相见,好让年轻人忘记前尘,忘记花神。 昙花开花的季节一般在6至10月,开花的时间一般在晚上八九点钟以后,盛开的时间只有2个时辰,非常短促。昙花开放时,花筒慢慢翘起,绛紫色的外衣慢慢打开,然后由许多片花瓣组成的、洁白如雪的大花朵就开放了。开放时花瓣和花蕊都在颤动,似乎是用尽全身力气,将美丽呈现。老丁的爷爷像个巫师,在昙花周围颠跳着,口中念念有词,然后冲着人群微微笑着,花就在那一刻张开了……那一刻他看上去确实有点自恋和得意。养了5年的昙花,就在那天晚上,在男主人行将仙逝前,在他咒语般喋喋不休的花语下灿烂绽放,晚风习习中绵延不绝地散发出独特的幽幽的香气。那些散步路过吴家花园的人很多年后还感叹:“那天晚上,吴家花园里不知是什么花开了,真香啊,整个莲花街都香了。”这棵昙花让吴家人认为,有某种神秘的力量和神秘的咒语,可以操纵花们,他们认为花匠老丁就是掌握了神秘花语的人,老丁爷爷一家从此和吴家结下了不解之缘。其实并不神秘,老丁爷爷为了让昙花提前开放,点上了白炽灯,制造了一个个的白天和温暖,没有夜晚……昙花提前开放,恰好赶在男主人归天之前。 到了老丁的父亲,也有一手绝妙的好活,种花之余兼做香水。他鼻子特灵,善于分辨各种花香,一丝细微的变化也不会放过,当时的吴家主人是位佛徒,喜欢各种清静的香氛,檀香、沉香、樟香,常常要做些备用。吴家花园多的是樟树,老丁父亲就做樟香,后来还发明了樟花香水,其香奇异,让人有一种进入奇异之境的体验,这种香水博得了主人的青睐,进入了主人家地位最高的佛堂,供奉在佛像前。 老丁不喜欢人家叫他老丁或者园丁,他愿意人们叫他花匠,他就是伺候花的人。每一个人都要凭借一些资本才可以立足世上,第三代的老丁有一手嫁接的好手艺,女主人喜吃银杏,他嫁接的银杏棵棵成活,三五年就挂果,品种最好的团头白果。梨园里满园嫁接的优质梨树也是他的功劳,这在老花和老焦是做不到的,所以他俩在老丁面前是有些矮他一头的感觉。老丁没文化,可也识几个字,喜欢读章回小说,《三侠五义》《七侠五义》,他曾问老花、老焦这两本书有什么不同,他俩说不知道,我们又不看书,我们只知道种种花,哪像你,天天充个知道分子,捧着本书,假斯文。老丁也不生气,不管他们爱不爱听,在不在听,自顾自说:“其实是一样的,只是一个里面多了一则故事,另一本短了一则,一个是石玉昆,一个是俞曲园,内容都是一样,我最佩服的是翻江鼠蒋平。”老花和老焦异口同声:“那是因为你老丁是只不会凫水的旱鸭子。” 晚年的老丁有一次从少主人的手上得到一本《老白的枪》,书里的主人公——守果园的老白是那么神气,白色的果花,让老丁迷醉。老丁守的不是苹果园,可也是成片的白花,他感觉也应该像老白那样,叼个烟斗,背把枪呀。枪是钢枪已不可能,那就木枪吧,也能发射,老丁就自己动手,用老梨木做了一把,也有枪管,也有扳机,也能发射,子弹是梨核。老丁收集了好多梨核,老花老焦他们吃了的梨核他都收起来。他还去陆家廊房墙根挖了支蔷薇根,用它雕了个烟斗,暗红色的烟斗不装烟丝,衔在嘴里,梨花开的时节,老丁就常常背着木枪、叼着烟斗,巡走在万花开放的梨园里,梨园里没有狐仙,只有蝴蝶。于是老花老焦就常常说,母狐没来找你吧!老丁不理他们,自顾自去梨园巡视。这时,老丁才真正感觉自己是个花匠,感觉比他催开昙花的爷爷和制作香水的父亲更像。 作者简介: 钱爱康,女,浙江湖州人,大学文化。中国民进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浙江省作协会员、湖州市作协全委会委员。曾参加鲁院函授学习,迄今发表作品几十万字,作品散见于《青年文学》《散文》《山东文学》《延河》《苏州杂志》等刊物。现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天健牌湖笔的研制设计开发工作,湖笔获国奖并得到诸多文化名人赞许。 我没有故乡,只有乡人 ○刘宇隆 我虽在家乡真正生活的时间短,却自小环在乡人中间。 乡人,当然包括自家亲人,更多的是本家的叔伯、哥哥姐姐。爷爷好客,也许是太好客,他家一度是乡人进城奔生活、谋事情的中转站。小时候,普通的家宴也常有几副拘谨的碗筷。他们朝我家里人举杯、点头;我回礼,把该说的一套话说到就自己吃自己的了。 爸妈是老乡,所以姥姥家的乡人也是我的乡人。所不同的是,爷爷家的席面上爷多、叔多;姥姥家的席面上姥爷多、舅舅多。我童年唯一的盛事是回乡——姥姥那边,爷爷那边,剩下的连升学、生日在内,只能叫热闹。 回乡意味着和乡人在一起,汗津津、油腻腻、乱腾腾的气氛,电线是一只灯泡悬下来,健硕的乡人的肩、脊,围着小方桌一根烟接一根烟,一搪瓷茶缸水接一搪瓷茶缸水。我在门廊下面和表弟摆象棋、打苍蝇,烟头在地上拖起一条线玩立定跳远,我幼时胖且白,每次落地都仿佛屋上蜕下来的一大块冰拍在地上。世界仿佛在指甲盖里,掐一丁针头,缓缓攮进这微凉的泥土、月夜,穿出一片严整的犬吠、鸡鸣。 我不赞美我的乡人,他们也蛮戾、粗鄙,也狡黠、油滑。但近乡情怯,相同的坏事外乡人做,我恨得理所当然;被他们做了,徒剩一串“不该”。老实说,我对乡里乡人缺乏乐观。乡情网络终难越织越密,而遭自命“现代”的蛮风和狂澜消耗,撕扯。 我是没有故乡的人,我有的只是我的乡人。故乡何处呢?在郑州待了十五年,现在一定找不到分寸当初匍匐过、玩玻璃球带两袖乌黑回家的洋灰地,那洋灰地上的学校走廊也早拆了吧?一定找不到曾无数次立在一边,满肚子咽“因为……所以……”的老婆子以棉被包裹,上面招展几片包装纸如船旗的雪糕车。一定找不到那“三联书店”,就在农业路文化路交叉口,有白垩纪、三叠纪的恐龙画册卖……在北京待了近十年,放学是红通通满眼刹车灯,是永远壅塞的中关村、八达岭,以及证券交易所、医院、北大清华豆汁儿、卤煮……某次在英格兰的巴斯(Bath)旅行,一家中国杂货店老板主动问:“北方人?北京人?”我:“在北京,是。”“不,你不是北京人。”“我……”“不,你不是。”——是的,我不是。 北京相比我真正的故乡,太规矩、辉煌。万户捣衣于无声;地安门一夜,给我的感触零零碎碎是历史、时代——被历史锉细了的时代,为时代过分填充的历史。太多意义、目的,一头扁担挑一个“聪明”,琴操是周,曲曲是江淹的别赋。家乡这个地方,源流在渺远的刘汉,我那货真价实的乡下——钦赐田,据称是刘秀称王后奖掖他的奶妈。这个地方和现代割裂得更厉害,它呼应的不是信史,是传说——传说最固执、顽皮,众口难一,各自固执、顽皮。乡人身上那十头驴拉不回的倔劲儿,不知和这一脑袋风风雾雾、拆拆合合,总之千载悠云、空濛故事有无关系。 北京人好侃——叙事,然而批讲。乡人只知埋头叙事,把“我”抽出去,又抽得最不干脆,叙事就是批讲。和我爱喝的胡辣汤似的,稠稠一大碗,非菜非饭,也稀也干。乡人出混子,各种混子。说他们懒做,又常听说他们侠义;可那明明是自私的“侠义”,就为了自己一家人。说他们好吃,又不像老北京人:虽没什么金贵菜吃,卤煮、灌肠也一沙一世界,一叶一江湖的。就胡吃胡喝,吃妥了,喝高了,继续混。混生活,混一切,偶尔做件好事。 和一个本家哥哥聊天,他的一个战友,奇丑无比,家里扎纸人纸马的,同阎王殿谋火筷、绳绳头儿那种。七年时间,结婚离婚,离婚结婚,五次!第一次和第三次是一个女人,第二次和第四次是一个女人,第一个女人有钱,第二个女人有貌,这第三个女人不知如何,也不会差。说陈某某无人知晓,“陈大头”略会意,“万事通”闻名遐迩。好人坏人吗?据说这一个一个的红颜,都对她毫无怨念、不依不舍。屁股后面跟着的一群叫“爸爸”的,他收拾得清清淡淡。能干蛮干?就是混嘛! 还有我一个本家舅开厂子的,地方上的流氓见天去堵门,抱树打滚,就是要钱!另一个舅找到再一个已混得有点形状的舅。那个去平事的舅于是把这群人召集在一起,一排海碗斟满,腾腾地干下去,“敬你们了!”一众人谁也不敢喝,事情就这么了了。“喝顿酒就行?”“哪里啊!你舅边喝边抻袖子,袖筒里露着刀把。”——那刀,二十年前就给他挣了六七十万的车。侠吗?还是混。一体血脉躲在皮肉底下,混得无理又有理。没有江湖,乡人中间无江湖,什么资呀辈呀,仅一家人里清楚,外人对外人,互相混。 我难以置信这是一个文化过了的地方,是诸葛武侯把打柴的也教得出口成章的地方。它和文化这个东西对着混太久太久,彼此只认得一副空壳——有趣的是,空壳下面并不空虚。填充进去的就是人在世界,那些宽容、协和,以及不宽容、不协和。和多数三四线城市周围的远乡僻壤、化外之民一样,乡里乡人把世界直接倾倒给他们的一粒不剩吸进去,撑得浮肿、病恹恹,又绝不趴下、找掩体。“聪明”摔在茅坑里,活着活着仿佛什么都有了——都顺理成章。 临行看墙上漆的大字,北京这边“办证”“代开发票”的多,乡人是“专业扒房子队”“专业砸车队”。前两年,扒房、掘墓,不明所以,不亦乐乎。姥姥家只伺候茶局,没有牌局,那些扒房子赚了钱的,天不亮就赌个精光,如此几年,若家还没散,才老老实实奔生活,谋事情。 很多乡人的成长课题就是这样。村外面叫不上名的老坟,都是家破了喝农药自杀的女人。这些年,每个清明节,都盖着一层纸灰。 作者简介: 刘宇隆,英国诺丁汉大学政治学在读博士。伦敦《华闻周刊》、北京《青年力》专栏作家。出版杂文集《喂,亲爱的世界》等三部。 我心殷殷欲裁云 ○李兴文 无边丝雨又浥尘,难道我又度了春风? 云脚很低,如大隐之前的故交几乎从不扣结的衣襟。那衣襟常有污迹、酒渍以及浓烈的烟草气息,圆角的、方角的,都是西装的。那些衣襟又寂寞、又忠诚,紧贴着人,仿佛周仓侍卫着关公,令人难以忘情。 当初,我和一干故交数年如一日沉浸在酒精和烟草催生的狂欢里,那些衣襟总与我们不离不弃紧贴着大腿耷拉着,俨然一只只俯首帖耳的狗耷拉着耳。居所大都逼仄,聚饮时,衣襟不免被邻座镇于股下。后来,众皆酒酣,有人产生起身演说的冲动。不料,衣襟很难从邻座的股下抽出,那样子酷似秃鹫被压住了翅翼而难以振飞。带着怨艾使劲拉拽,终于挣脱,但怨怼不止。站起来,却未演说,而是出去小解。回来之后埋怨仍然未息,还在打着春秋时节酒后的冷战。 那种时候我大都在场。 我的衣襟下摆也常被人镇压,类似的怨艾也有过,但在小解之后前嫌尽释接着畅饮。那时候我们连自己所奢望的更多物理空间都不可能得到,但我们为自己的心灵垦出了相当广阔的天地。每次小聚都是臀股厮磨臂肘蹭碰,衣何可免!也有愤愤不平厉声呵斥的,那必然在较为昂贵的西装下摆被人镇压的时候;西装必须得到很好的保护,人又无法不臀股厮磨,于是,很多矛盾混杂在聚饮之中,但好在每次都是自然消解未曾留待来日。 我们都悄悄触摸过别人西装的质料档次,当然是触摸衣襟下摆,而那时必定是在我们酒酣助推畅谈的时候。我曾不止一次摸到过别人坚挺的衣角并进而触摸衣料的质感所代表的档次,每次都会想象穿着那样的西装以后身心的快感,也想过购置那样一套行头必然所费不赀而恰好又为自己的财力所不允许而不免黯然失落。自惭形秽好像也要得到证明,暗地里摸一下自己的衣角,天壤之别,不敢声张,自己的自卑更不想让别人悄然触摸,就很有自知之明地收敛起衣角放在两腿之间,装出很投入的样子继续与众饮酒作乐。 几年过去,我们把好几家人的沙发都坐扁了。没办法,我们是同一个电声乐队的乐手,在同一家歌舞厅搭班演奏。每每在周末舞场结束以后,如果老板高兴,就会奖励我们两瓶酒,如果老板不高兴,我们只好集资沽酒,然后像晚秋时节奔波一天的青鹿那样站立在越来越空旷、越来越冷清的街头,为究竟该到何处去喝酒而大伤脑筋。几经权衡,终于决定去谁家。主人一定约法三章:走路要轻,不许行有声酒令,不许随处小便——众人当然表示如约而行! 不穿西装的季节,衣襟下摆屡屡被人镇于股下的事情不再发生,不过确乎开始有汗臭可闻。另一件更为糟糕的事情是饮酒至于酣畅淋漓之时,有人竟用手指抠剜沙发坐垫的线缝,结果被抠出小洞。主人发现后大为光火必然追究,脸上的愠色完全湮没了慷慨提供地点以便诸君酣畅聚饮的亲和与温暖。沉默,那就是说无人公开表示对此事负责。有了前车之鉴,再聚饮时,新的主人约法四章,多了“不许抠剜沙发”的条款。很不幸,后来沙发上还是出现了滑稽的指洞。这次,主人有理有据地指名道姓了,而被指者的辩词也具有相当的说服力和可信度:我昨晚坐在那里的时候洞就那么大了! 主人怒不可遏,但也语塞,因为他也清楚,昨夜酒酣,人人都出去小便过,座次也变过多次,虽然中途有人强烈要求不许改变座次,以保证无声酒令的顺利进行以及对个别人不良行为的严密监控。指洞出现了,然后越来越大、越来越深,最后变成空腔大可容拳,很像鼠子们在夜间的劣迹。追查始创者和追查发扬光大者一样艰难,原因却很简单:人人都做过此事,故人人都不争辩更不承认——但有首创者,定有追随者,人手自然放置的地方,恰有小洞,必然习惯性地抠剜,这个,谁都清楚。 那些当时很时髦的组合沙发,后来都现出龇牙咧嘴、面颊塌陷的样子,仿佛压扁的猪头。 主人的咆哮是有道理的,但也只能咆哮而已,同样的事情在以后的聚饮中继续发生。相比之下,悄悄触摸别人的下摆衣角就显得含蓄、文雅得多。 我们就那样肆无忌惮地消磨青春。我们在台上用双手展露才华,舞者用双脚表达生命的快乐祈愿。春云秋月,总在我们穿西装的时候,舞厅外面,绵绵细雨浥轻尘,欢乐的时光是那样的眷顾我们。我们根本不相信人对自由与欢乐的追求会有尽头,人对自己生命的热情会有怀疑、减退的时候。成家,首先是我们,然后子女,然后孙。我们的放浪与无羁逐渐疲软,逐渐被湮没于越加丰盈的生活之中。忽然中老,才觉得我们紧贴生活、拥抱亲情的做法是对的,但我们不可避免地开始伸脖引颈回望另一种真实和快乐,那就是友情。故人,如今被生活的巨浪推到各处,或为浪花,或者平静,虽然无声,但毕竟有过,或许依然活着。我们应该记得彼此的西装质料,记得当年的悄然抚摸,记得压扁猪头一样滑稽的沙发垫和垫子上皆大欢喜的指洞,记得怨声,更记得畅快淋漓的笑,记得那段无限漫长的青春时光,记得我们的感觉:年轻的快乐没有尽头…… 无边丝雨又浥尘,真真切切,又过了“立春”。低垂的云脚如下摆衣角,仿佛有些气味,乃烟酒之味杂陈;暗含污渍,好像还能抚摸……不堪回首才屡屡回首,倏忽之间一切如昨亦如大梦。而今人皆云散,分居于远远近近大大小小的城。 我心欲寄苦无凭,恰逢春日,指望裁得一片云,写上函告令其随风!人当老矣,我独牢记烟气、汗味杂酒痕,摸了衣角,又剜孔洞!如若故交同此情意,无论咫尺天涯,烦请诸君,入我春梦! 作者简介 李兴文,笔名羌笛,年生。现居甘肃陇南。坚持业余写作30年。主创散文,兼作杂文、诗歌、小说。著有散文集《从繁华处上岸》。 想起拉里 ○娜迪雅(达斡尔族) 以往,在腊八这天我们达斡尔人都会做“拉里”饭吃。没见过更没吃过吧?别说外乡人了,就连我们民族的八零后九零后没见过没吃过的人也是挺多的。 “拉里”是达斡尔人特有的一种食物,酸牛奶是其最重要的配料,想吃拉里必须提前备好酸牛奶,没有酸牛奶谁也别想做成“拉里”。“拉里”和汉族人的稠粥很相近,却比普通粥饭要稠更多。米烧开后要不停地搅动锅底,直到水蒸发尽了,米粘在一起了,分不清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了,这时再倒入适量的酸牛奶,烧开后再次不停搅动,直到上面可以插根筷子不倒,“拉里”才算做成了。 一张条形木桌放炕上,桌心摆上平时很少享用的奶油和白糖,全家人围桌而坐,各人面前一碗热气腾腾的“拉里”,每个人都专注地忙着在自己碗心里用筷子挖出一个袖珍小坑,放入适量的奶油和白糖。滚烫的“拉里”很快就化开了奶油和白糖,大家小心地在外围挑出一口的量,置于空中吹吹气,然后送它们在奶油与糖混合而成的香甜“游泳池”里“游”一下就送进嘴里了,“游泳池”外的米吃差不多时,里面的甜油也就快吃光了。 大家很享受这个过程,好像这过程是个传统,谁也没想过改变一下吃“拉里”的这种仪式感和习俗。直到有一次家里来了位外乡的画家赶上在我家吃“拉里”,他不管不顾的把奶油糖放进“拉里”里就用力搅在一起,然后大快朵颐地吃起来。我瞠目结舌,他居然敢这样吃?于是,我当下也学他那样吃,发现这样吃也没什么不好,省去了很多过程,反正都是要吃进肚子里去的。此后再吃“拉里”时我就这样搅拌着吃了,把原来的传统丢弃得很快。他吃得很快,连说“好吃”,吃完一碗又来一碗。他吃得嘴壮,我很是羡慕,因为刚动筷子时,我嘴馋心也馋,以为自己肯定会再吃一碗,或者两碗,可吃完一碗就腻住了,嗓子好像让奶油和糖糊住了,再也吃不动了。 达斡尔人的“拉里”不光在腊八这天吃,谁家的牛下了小牛犊,用牛初乳也要做“拉里”的。达斡尔人管牛初乳叫“瓦里苏”。用“瓦里苏”做成的“拉里”叫“瓦里拉里”。吃“瓦里拉里”是喜庆的事情,不光自家人要吃,还要约上亲戚来家里享用。女主人要用大大的瓫把头三天挤的“瓦里苏”发成酸奶,做好的“瓦里拉里”第一碗是要先敬灶神的。妈妈的灶神画在一块木板上,挂在锅台上面的墙上。烟熏火燎使那上面的一男一女看上去已到中年,坐在一个方桌后面的椅子上,桌子前面画有一头卧着的小牛犊。我不知道灶神是否还兼管着畜牧?每次家里做“瓦里拉里”时妈妈都会虔诚地把第一碗供在他们面前,大约担心他们吃着不方便还会特意往他们各自嘴里抹上一些,灶神嘴边的“瓦里拉里”会香他们很久,因为谁也不敢从神的嘴边拿开他的供品,直到那一抹“瓦里拉里”自然干透,脱落,掉在地上,成为蟑螂欣喜的食物。 “瓦里拉里”比普通的“拉里”要香上百倍,会香得人脑门子发胀。妈妈说,她小时候如赶上牛冬天下了犊,家住稍远的亲戚不能过来吃“瓦里拉里”,家里就会打发人送过去,送“瓦里拉里”的人会套着马拉爬犁,把热烘烘的“瓦里拉里”揣在皮袄胸口处急驰而去,等送到时,“瓦里拉里”还冒着热气儿。 我从没经历过这样的生活,就如同我女儿从来没看见过刚出生的小牛犊,没见过冬天在屋里挤牛奶,她连什么叫“瓦里拉里”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品尝过“瓦里拉里”的味道了。 妈妈讲过这桩往事儿后,我的脑海中反复叠印出这样一个画面: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树叶儿落尽的乡间小路,一辆飞驰的马拉爬犁,赶爬犁的少年身着光板皮大袄,脚登其卡米(注1),手戴波丽(注2),一条柔软的马鞭在空中飞舞,马拉爬犁由远而近,又一晃而过,如同电影镜头般闪过我的眼前,闪进历史的长河中,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 注1:其卡米,一种用熟好的生牛皮做底,靴腰用狍子腿杠皮做成的靴子。 注2:波丽:用熟好的狍皮做的手套,里面有毛,手心有道横口,需用手指就从这个口伸出来,需要保暖再伸到里面去。 作者简介: 娜迪雅,本名苏华,达斡尔族,娜迪雅为达斡尔语,意为“咱们玩会儿吧”。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内蒙古作家协会第五、六、七届全委会委员,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协会会员。著有短篇小说集《牧歌》、散文随笔集《母鹿·苏娃》等。 家 ○朱强 羊年新春,我照往年一样回到了赣州老家,与家人团聚。在外多年,我依旧只身一人,回家只带了几卷书与贴身替换的衣物。天气暖和,到处都是春天的气息,心里轻快的东西推着我东走西逛。 可是,当想起新年,自然又大了一岁,心里就未免有一点点沉重。父母催我相亲越来越理直气壮。我妈以前还总是旁敲侧击地说几句,我也就姑且听之。从来都不把她的话往心里去。可现在她总是给我处处地设下埋伏,一不小心,就掉到了她事先设置好的陷阱里,让我满脸难堪。 年前一天,她在厨房里削芋仔,削到一半,就说腿脚大不如前了,要是趁早你有了孩子,还能够为你分担一点,晚了我和你爸恐怕就力不从心了,我也挺为她的话而感动。但一面又因为她的话里,总是草木皆兵,让我难免有一点点缭乱。为了能使我心里的烦倦减少,晚上我特意对各种名人的成婚年龄做了一个了解。一九零六年,鲁迅在母亲的催逼下,终于和朱安走到了一起,那一年,他二十六岁;唐开元二十九年,杜甫娶了司农少卿杨怡的女儿,这一年,他二十九岁;民国二十二年九月九日,沈从文与张兆和在北京摆了几座,从此结为了秦晋之好,这一年,他已经三十一岁……看过文人们的这一些年谱,我心里突然就掠过了一丝欢喜。干事业的人,总要给自己留点时间。个人的事还可再晚几年。可是另一面,我也觉得结婚并没有什么不好。若找到真懂自己的,两情相悦,柴米油盐,倒也挺好。 第二天,也就是新年初一。起床,见过了我妈,我照例问了一声新年好。她手头忙着没怎么理我,在另一个屋子里往红包里认认真真地塞压岁钱。钱很厚一叠,闪射出红亮的光。最后,红包被她一个个封严实了。她嘴里念念有词又清点了一遍。她说:“过年这些都得提前备好,指不准哪方的亲戚会来家里拜年,这些红包都是发给小朋友的。自从政策宽松了以后,现在家家户户都有好几个小朋友了,有的因为上面几胎都是女孩,心里总想着有个男娃,因此这些年来,人情总是没完没了的做,明年要是你也有了孩子,过年他们也要给你的孩子塞压岁钱。人情礼节都是老祖宗定下来的,总得一代一代地延续下去。”我没有接她的话。她话里的意思,我自然也十分明白。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总不能老纠结在这样破碎的事情上,很累的。听老一辈人讲,新年初一,要往东走,往高处走。可是我在外面的几年,拆迁与重建在这个城市交替进行,所有一切,彻底地换了一副行头。原来的高岗都成了平地。我也搞不明白,所谓的东边和高处现在又转移到了哪里? 按照本城的规矩。新年初一,首先见的是天地祖宗、四方神灵。去人家拜年,都要等挨过了大年初一。我沿着大路,四处地走。路上空空茫茫地没有人影。南风吹得人打瞌睡。我想什么地方才有神灵呢,神灵也许在我出生的地方有。于是我就往出生的地方去,现在那里早已经成了一个操场。操场上黄叶满地无人扫。唯独剩下的两棵大树还能说出以前的一些痕迹。树已百多岁了,前年被政府钉了个闪亮的牌子。我绕树三匝,因此想起了以前我在这里活动的种种旧事,朝花午拾,脸上顿时就添了几缕年轻人不该有的暮气。多年以前,我爸妈就在这里相定了终身,在我爸妈的那个年代,结婚一事讲起来还很容易的。男女双方,都没那么多挑三拣四的毛病,只要是人好,媒人再在中间撮合几下,彩礼与嫁妆稍作准备,利用亲朋好友送来的份子钱置办几桌喜酒,敲锣打鼓,闹过一通,于是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我妈当初就这样把她的青春美丽,明亮贤惠托付给了我爸,而我爸就用临时搭建的几个破屋子收买了她的一切,并且让她心里滋生了一种天长地久的幸福。按照我爷爷的话来说,以前的人,情感都是年复一年慢慢磨出来的。所谓的梦中情人,都是拿月亮当鸭蛋一样地不切合实际。但凡先有了家,然后就有了一切。所有物质层面的东西,都是围绕着家而展开的。家在哪里,锅碗瓢盆就跟在哪里。家就像是一件很合身的衣服,紧紧地贴着人的身体。 时间很快就转到了中午,春色在满地枯黄的叶子背后隐隐发作。树周围的操场依旧是一片空荡。以前街上,球场、健身房、菜市场、公共厕所里——摩肩接踵的人,现在都去了哪里?怎么刚过了新年,城市突然就莫名其妙地成了一个空城。这种难得的冷清在我的心里既制造着某种疑问也萌生着巨大的喜悦。 我带着这种喜悦回到家中。我妈依然没有错过任何的一个提醒我相亲的机会,她的温馨提示总被良苦用心地藏在了各种寻常琐碎的话题里,让我防不胜防。晚上睡觉,她把周围近来的新闻像讲故事一样一件一件地讲给我听。我也觉得新鲜得很。尤其对我这种常年在纸上虚构故事的人,简直是深有裨益。她说朝兰奶奶是大年三十的前一天走的,医生说她也并没什么病,只是人老了,所有器官也跟着老了,老了就不中用了。可在临终的前几日,她还因为听说参加社区的选举有钱拿,心心念念地吵着要去。尽管天气暖和,许多老人都没有能够挨过新年。我妈每讲一段,都要像太史公似的发表精微的议论:人到了这个年龄,死也算是死得其所。儿孙满堂,该有的都有了,还有什么舍心不下的呢?人在什么年龄干完这个年龄该干的事,自然就功德圆满了。她的弦外之音,我当然也是十分的明白。 这些天。天气阴晴不定,我觉得头晕。雨水和阳光就在天空的某两个布袋里藏着。人总是这样轮番地胡吃海喝着,空气中都是酒肉的味道了,日子单调得只剩下了吃喝,的确是无聊得很的。加上我爸妈与众多的亲戚总是串通一气地在我个人的问题上进行着讨伐,让我的胸腔里堆满了浑浊的怨气。晚上我妈继续着她的话题,你姨婆家返迁的好几个房子年前终于封顶。夏天他们一家就可以愉快地搬进去住。要说现在城郊的农民,个个算盘也打得很是精细,他们通常利用城里打工的辛苦所得,就在农田菜地上建筑新的房子,目的却不为住。现在哪家的孩子不在外面呢?通常房子也不粉刷,门窗空着。大家只等着将来政府拆迁,大赚一把。不过,如将来房子果真征收房产税,这一些人也有苦吃。到时索性我和你爸,就把家里多余的房产变卖了,再到你所在的城市,买一个小的,最好能挨着你们,为你们照看儿女。或者你觉得外面的空气不合适,承受不起那个压力,你就回来。家里也挺好的,婚房都为你准备好了。她的话里,总是绵里藏针。从小到大,我妈对我的一切向来都是放任自流,从来没有像对待婚姻这一件事情上,这般的煞费苦心。其实我心里也有深切的思乡的念头,毕业以后,我独在外面奔波,我对客居的城市,心里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好感。物质以及冷冷的现实使我在心里始终爱着自己的故乡。但另一面,我又十分难以释怀,这样一事无成地回到故里,亲朋好友又将如何想象我的过去?此前他们在我头顶虚构的那些荣光到时又将如何处置?加上一旦丧失苦心经营的平台,我就真的什么都不是了。想起这些,我的心里突然就有了一些莫名的伤感与恐惧。我甚至想过回到古代。既然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是自己所能做得了主的,心里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镜花水月的期待。如真的需要情感,我甚至愿意用年复一年的时间慢慢地去磨。直磨到了耄耋之年,才磨出爱来,也是好的。为了能够更加的清楚这一点。晚上我在灯下辛苦地查找以后,大致地可以推断:古人在婚姻上面,确实是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给自己做过多的考虑。在靠天吃饭的年代,官府为了促进生产,一点一毫的资源也要利用起来,那些严格的法律,死死地规定着男女成婚的年龄。在西周时期:“男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到了汉朝,这种规定就更加的严厉了:如女子到十五周岁,还不急着嫁人,就得重重地惩罚。唐代到了玄宗在位的盛世,这种规定又彻底地近了一步:“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官府始终像是摆着一张严肃的面孔。随时都可能在人的面前雷霆大作,教训詈骂几声,令人时时感觉到汗毛瑟瑟。对于这样严格的法令,底层的人,在心理上多数是慌不择路的。对于婚姻,既没有奇货可居的能力,也不可能有什么闲雅的心思。人们通常为了避免上面重负或是罪责。一般都早早地将儿女婚配了事。我觉得这样的婚嫁倒也自有它的好处,大家在手慌脚忙之中,什么都没有来得及想,结婚,只是结婚。结完罢了,如此比起现在那些未婚男女精细的算盘来,反而更见一种天然的纯粹。 半夜,夜空中又升起了绚丽的烟花,在我的梦境里炸开了一个巨大的响声,散发出扑鼻的年味。以前这种响声还能使我的血液活跃一阵。但不知从哪一年起,这感觉就莫名其妙地消失掉了。到现在已经彻底是波澜不惊了。也许是经历了更多比过年更加惊心动魄的事情,年也就根本不算什么了。但对于过年,心里至少还是有一点点向往的。毕竟有年就意味还有故乡。既然我对于故乡向来是这样深怀着情感,当初又到底是什么因素让我忍心离开了这里?对于这些复杂的过去,我现在是不大能说得清楚了。也许,在未知中,还有更多比热爱与深厚的情感更加现实的东西在支配着人的行动,吸引着我到一个的热闹的环境中去。也许正是隐藏在城市与城市之间这种无形的引力让现代人的情感与血液里多出了一点点说不清楚的痛与惆怅。 作者简介: 朱强,年生,居南昌。出版社编辑。在《人民文学》《散文》《花城》发表作品若干。 我的婆婆“王同志” ○张怡珀 我和云标订婚以前,我叫我的婆婆为王同志。因为认识云标以前我和婆婆是同事,她在县妇联,我在县团委,办公室紧挨着,属一个支部。大家都叫她王同志,我也这么叫。王同志天生一头卷发,肤色白皙(若干年后,我儿子怀疑他奶奶祖上非汉族),微胖。她不善修饰,卷发常为乱发。还是同事的时候,我常拿手指梳她的乱发,开玩笑说:“可惜了,如果我有你这样的天生丽质,准能打扮成美女。”她说像她这样特卷的头发是很难打理的(她的这个基因没有传给大儿子,而是传给了小儿子,否则,我儿子有可能是“卷毛”)。我们关系的拉近是因为作为入党介绍人的她找我谈了几次话以后。后来,她就有意无意地提起她的大学毕业分配到陕西咸阳的大儿子,我也有意无意地听着,直至在年2月偶遇她大儿子章云标…… 尽管我和王同志的关系有了新的变化,但对她的称呼并没有变。订婚那天,云标还生我气:“我都叫你爸妈好几天了,你还叫我妈王同志长王同志短的!”我说几年叫下来习惯了,他虎着脸:“习惯了也要改!”我连忙说:“是是是,妈!妈!妈!”于是王同志就成了我“妈”。 一年后,我们在温州安了家。那时有半间公房住,每月工资省着够用,已经心满意足了。两人都没有请婚假,拿现在的话讲就是“裸婚”。不料,有一个月我刚发的工资放在包包里被小偷偷走了,正愁着,婆婆风尘仆仆地从乐清县城送钱来,正好是我一个月的工资。她反复地教训我:“以后发了工资首先要把家里的煤米油盐备好,这样万一丢了钱也不会没饭吃。”不知怎么搞的,这样不敢恭维的训话,我不但没生气,反而实实在在地听进去了。以后我每次发到工资,都会把一个月的煤米油盐备充足,绝不马虎。现在想来这种认真的态度是基于对婆婆同志式的信任和尊重。 婆婆偶尔会来温州看我们,带些雁荡山的土特产,有趣的是她常常要和我聊天却叫她儿子干这干那,还吩咐:“你媳妇人小没力气,你健壮力气大,凡事你多干些啊。”好像我是她的亲闺女。 有一年在乐清过年,我历来畏寒,她一定说我抵抗力差了,硬是把我拉到妇幼保健院去打了一种要自费的叫“丙球蛋白”的药针,说是能提高免疫力。 婆婆的同事也是我过去的同事,我常常在那些同事那里听到婆婆在人前夸我,我想我如果当别人的媳妇肯定得不到这样的夸奖,因为我丢三落四又不擅长家务,自己有时候也不认可自己,我婆婆这是爱屋及乌。 年,在我儿子出生不久,公婆分别离退休选择回大荆老家度晚年。儿子一周岁多,他们为了减轻我们的压力把长孙接回老家哺养了。儿子在老家的一年多时间里,雁荡山麓下的大荆老家成了我们夫妇周末的温馨港湾。 当儿子三周岁回温州上幼儿园小小班时,我发现他身上有许多好的苗头正在生根发芽,比如知道较多的农作物,身上没有独生子女的矫情,对乡下人不歧视。我夸公婆教育有方,婆婆就轻描淡写地说:“这有什么,就贱养呗。”都说隔代亲,在条件优越的环境里能做到“贱养”也是不容易的。儿子下巴有块小疤,说是赶邻居的狼狗摔的。敢让两岁小儿驱狼狗,可见我公婆何等有胆识!此后,每每学校放寒暑假,我总是鼓励儿子到乡下去。儿子如今留学美国数年,但回老家就能讲一口地道的大荆话。 年至年,在云标下海出国的九年时间里,大荆婆家和乐清娘家是我们母子的温暖之家,那和爱人隔山隔水的久别之痛,只有回老家才得以释缓。周末、年休、节假日,我就迫不及待地回老家。年初的一个周五傍晚,我开着新买的小车到学校接儿子回老家,儿子一上车就说想睡,我严肃地告诉儿子:“妈是新手上高速公路,第一次开车回老家,你必须一路帮我看好路标,否则晚上是到不了爷爷奶奶家的!”就这样,母子俩一路有惊无险地开到大荆,当车过新溪大桥看到石门潭边公婆家的灯火闪亮时,一种亲情扑面而来,觉得一切冒险都是值得的。 婆婆近70岁时,身体似乎依旧硬朗,一副高嗓门、一头银白卷发,这使她在乡村显得很有些风度。记得年的那个夏天,我和单位同事去大荆办案回程,路过婆家,公婆看见从警车里出来的我,别提多高兴!婆婆热情地用自己种的土豆、番薯招待我们,同去的邹主任看着忙碌着的婆婆对我说:“你有一个好婆婆哩!”我伸拇指:“王同志是个好同志。”同事们听了糊涂,婆婆却笑得更开心。 “王同志”的不开心是从年公公中风开始的。一向勤劳、坚韧、独立、达理的抗战老干部章开富同志在一天晚上突然脑溢血摔倒在地,从此性情大变,像孩子一样不肯吃饭、吃药,不配合治疗,婆婆得侍候左右,不能离开他的视线。那时我老公已回国,我们在杭州安了家。每当我医院治疗的公公时,心里都很惆怅。婆婆拉着我的手说:尽管县城有细心体贴懂医的两个姐姐轮流照顾和弟弟的殷勤看望,还有保姆护理,但婆婆不能离开片刻,公公一觉醒来看不到婆婆就会大发脾气。婆婆从此成了公公的影子。而且大家都把关爱给了生病的公公,无意中忽视了对婆婆的关心。其实婆婆这时已是74岁的老人,身上暗病涌动。 年春,我们把公婆和保姆都接到杭州,医院康复中心。因医院离家近,所以,我们和医生通融后,医院治疗,晚上回家睡觉。 那天傍晚下班回家,医院往春晓路的转弯处,我看到一幅很美的画面:晚霞染红了春意盎然的江南大道,一位老妇人脚步坚定地推着轮椅,微风吹起她那曲卷的满头银发,轮椅上的老头儿神色惬意地沐浴着夕阳。定神看——这不是公婆吗?年轻的保姆远远地被他们甩在后面。转弯处,我摇下车窗缓缓地跟着,靠近她,她下意识地躲,我再逼,她再往边上躲,躲无可躲了,婆婆惊慌失措地抬头,看见我在车里大笑起来,公婆也开怀大笑……我对婆婆伸出大拇指:“‘王同志’真是越老越有风度了!” 半年后,公婆相继去世。 公公比婆婆大8岁,公公的去世是人老灯灭,但婆婆的生命戛然而止出乎意外,她在一个早晨(脑溢血)倒下就再也没有睁开眼睛,居然走在公公的前面!可怜的公公弥留之际还在找婆婆,婆婆去世后的第13天,大姐忍不住告诉他,婆婆已在“那边”等他了,公公听罢叹出了最后一口气,也走了。 我的公婆离开我们已8个年头了,现在每医院往春晓路的转弯口,那幅银发婆婆推轮椅公公的画面常常会浮现在眼前,成为我对公婆最美好的回忆。除夕之夜阖家团圆,我们怀念逝去的亲人,我又想起31年前叫婆婆“王同志”时候的情景…… 作者简介: 张怡珀,女,年出生。本科。从事检察工作20年,高级检察官。现已退休。年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个人散文集《琥珀集》,莫言先生作序。第二本《皓泊集》正在编稿中……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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