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开店ldquo昙花一现rdqu
纠纷背景 古人常说“昙花一现,只为韦陀”。这不,九江市一位年轻小伙在本地某师专附近租了一家小店做生意,在学校附近按理说生意应当火爆,但谁知小店犹如昙花一样在几个月内瞬间“凋谢”。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据了解,R(乙方)为了做生意与F(甲方)签订租期三年且季付(月供/元)的合同,签订时约定缴纳押金1万元,但实际只缴纳押金元。但谁知,自己的算盘打错,在疫情尚未结束时,学生也实行封闭式教育,这让R的小店几乎没有客源,导致R提出终止合同,并欠F三季度的租金累计元,期间还提出要以起诉的方式来终止这份合同。为此,双方产生矛盾,互不相让,于是报了警,浔阳区三里街派出所将此案移送至浔城多元调解服务中心申请调解。 案件分析 调解中心调解员陈祖明第一时间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时,陈祖明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陈祖明以沉着、稳重的心态,耐心与当事人双方沟通,最终在陈祖明的悉心劝导下,F体谅了R的难处,同意乙方合同终止的请求,但F表示,在押金不退的情况下,R还需补齐尚欠电费元并当日缴清,且三天内乙方腾空门面物品。 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宗乙方单方面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员顺利解决纠纷得益于以下几点:1.分析利害关系。调解伊始,当事人提出诉讼来解决这起纠纷,调解员以沉着、稳重的心态调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促使当事人同意通过调解解决问题。2.依法调解公平公正。这起纠纷主要涉及到双方利益,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形式进行调解,并讲明赔偿范围,既让甲方得到认可,也让乙方心服口服,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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