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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是明月老师力荐的,在名篇精读课里掰开了揉碎了讲过,我自己也反复读过,今天从如何写好美食文的角度再来聊一聊,个人浅见,纯粹那么一说。

一、细腻的感觉

色香味俱全是对美食的最高礼赞。视觉、嗅觉和味觉这三样都必不可少,但是,不可忽略温度觉和触觉,这两者更易体会,也更容易表达。

薯条,刚出锅,热热的,外表脆脆,还有一点明显的细盐在外面,里面是软的,最好是拿硬而热的薯条刮甜筒冰淇淋吃。一截一截咬下去,每一口都吃到盐,脆热的外皮,烫嘴的柔嫩土豆肉,还有又甜又凉又奶的冰淇淋。这样就可以冷热甜咸硬软一口吃到。

冷热是温度觉,硬软是触觉,“烫嘴的柔嫩”、“又凉又奶”是把两种感觉揉在了一起,很具体又很惊艳。

白开水要刚好烫嘴的温度,但是不会真的烫到人。微微感受到滚过嗓子的温度。最好是用力喝到满口,让烫嘴的开水轻轻烫到整个口腔。

写到极致的是第一段白开水,最是平白无奇又无色无味的食物,张春正是抓住这两种感觉开了一个好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烫”字虽是灵魂,但实在重复太多。

二、特殊的氛围

运用对比和反差,在粗粝的环境中,极其珍重异常郑重地用餐,就像在幽暗的夜里开出一朵雪白的昙花。

我曾经独自连续四小时不动弹地吃鸭脖子,在一个正在装修地面满是灰尘的空房间里,坐在唯一一张能坐的小板凳上。

坐火车可以吃锡纸包好烤猪蹄,还要有刀叉。但是在阴暗充斥着康师傅味道的车厢里,打开一只飘香万里的猪蹄,可能会有危险。

三、郑重的态度

一心一意郑重其事吃食物的态度特别打动人,令人食指大动。我就很喜欢吃有骨头的肉食,把骨头剔干净,吃掉所有能吃的部分。张春这样写,就让我很有代入感。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上的软骨,才最美。

四、奇妙的搭配

把普通的食材进行意想不到的组合,让读者一边读一边想象,让人蠢蠢欲动跃跃欲试。比如:

最好是拿硬而热的薯条刮甜筒冰淇淋吃。

其实把百香果破两半,用勺子把果肉挖出来放在可乐里。酸甜就正好,那些籽嚼着吃掉更是满口香味。

芒果滴两滴酱油最好吃。

五、吃货的耐心

吃货的耐心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体现,第一是准备的时候不厌其烦,如:

热馒头应该撕开夹红烧肉和油条。但只是把红烧肉和油条整个放进去是不够的。应该把它们分别剪成丁,然后把馒头分成至少三层,很整齐地摆进去。这样当你一口咬下去时,才不会因为肉或者油条一下没咬断而扫兴。

剪成丁,分三层,比寻常做法更细致,更繁复。为了美食,舍得花时间和精力,让读者从心底发出叹息,真是用心啊!

第二,吃前的等待

食物最有诱惑力的时刻是在将吃未吃之际,比如等一碗粥凉。

在等粥凉的时间里,要专心而虔诚。欣赏它,渐渐成为最好吃的粥。

去电影院时遇到爆米花刚出来,我都会多买一筒。最好是在旁边观察一会儿。特别是生意不太好的电影院,不要买那剩下的一些。那种情况下,要等下一场电影才是。看着爆米花师去炸爆米花,出锅,然后求他给刚出来的那一锅。因为他会把新鲜的兑到旧的里面去,挑出最好吃的就大费周章了。不过应该注意去附近晃晃,不要让爆米花师知道你在等爆米花。不然他会感到很不舒服,因为爆米花师是一个很低调的职业。遇到太外向的爆米花师,他又会劝说你买不新鲜的那些,那是令人难堪的。

爆米花这段写得有点啰嗦,但是这样的啰嗦,正好表现了吃货的不厌其烦的耐心。

写食物无他,唯用心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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